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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研部教师朱迎春代表省公安厅参加全省行政机关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阅读次数:

 

1216日,我院法律教研部教师朱迎春作为省公安厅代表队队员参加了全省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并获得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重要部署,庆祝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了全省行政机关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竞赛主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内容包括《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十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分为预赛和决赛两大阶段,来自17个市和24个省直部门的41支代表队参加了预赛。

山东省公安厅从全省公安机关选拔人员参加比赛,其中抽调了我院法律教研部教师朱迎春、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刘贤民、桓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继磊等五人组成代表队参加了竞赛预赛。预赛采用上机考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上机考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个人预赛成绩,每队5名选手预赛成绩之和为本队预赛总成绩。朱迎春同志在接到抽调通知后,在法律教研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家庭及交通困难,积极参加省公安厅的集训,认真准备,研习法条和题库,最终在预赛中以满分100分取得全省第一名的个人成绩、省公安厅代表队以491分的全省团队最高分进入决赛。

1216日,全省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在山东广播电视台1号演播大厅举行,共有4支省直部门和6支地市代表队进入决赛。经过个人必答、团队必答、快速抢答和风险挑战等四个环节的激烈角逐,山东省公安厅代表队在抢答器失灵、比分落后的形势下,沉着应战,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并荣获二等奖,展现了公安干警永不放弃的风采及对法律知识全面掌握和自如运用的实力。

全省行政机关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决赛录像将于1226日在山东公共频道播出。

 

参赛团队合影

颁奖现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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