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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签署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4日 阅读次数:

 

921日至23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洪力,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所长肖旭东来我院签署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协议。22日上午,举行了签字仪式,学院领导王在山、徐仲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领导洪力、肖旭东出席签字仪式。

洪力主任在仪式上讲话,对学院长期以来对藏区公安工作的的无私支援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西藏公安机关要牢牢抓住签订合作协议的大好机遇,积极主动地适应维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借助学院的教学科研、人才经费优势和民警训练工作先进经验,全力开创西藏公安维稳工作的新局面,携手为区域稳定和全国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在山副院长在仪式上讲话。他说,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在近几年工作中,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打造了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为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双方签署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协议,是实现警院与公安机关加强优势互助、促进共同发展的桥梁和平台,也是学院实现大学功能定位的重要途径,标志着鲁藏警务合作进入了更加广泛、更加务实的新阶段,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创新合作发展,共同为公安人才培养、服务实战等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徐仲成副院长主持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前,主客双方观看了学院宣传片。仪式后,双方合影留念。

22日下午,洪力主任一行还到明水校区参观了指挥中心实验室等有关设施。

 办公室、教务处、治安系、法律教研部、干部培训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洪力一行来我院签署教育训练交流合作协议

王在山副院长讲话

洪力主任讲话

徐仲成副院长主持会议

签署合作协议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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