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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第一期转录警人员公安基础知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1日 阅读次数:

 

7月20日,第一期转录警人员公安基础知识培训班开学。王培韧副院长出席开班仪式。

王培韧副院长在仪式上讲话。他阐述了举办本次培训班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简要介绍了学院的历史、目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办学特色以及开展在职培训和外警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等基本情况。围绕使广大培训学员尽快适应角色转换,明确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和要求,按时入警上岗,王培韧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珍惜这次学习训练的机会,切实把参加初任训练作为今后工作开展的基础,通过学习训练,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法律意识、业务知识、警务技能等各方面都有新认识、新收获、新提高,尽快完成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确保胜任今后的工作。二是要将政治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养成放在首位,坚定的献身于公安教育事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把政治理论学习、人民警察有关纪律条令的学习放到重要位置,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定和战略部署,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能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三是要切实加强警察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学习。要扎扎实实地把有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学习好,练就过硬的实战本领,为今后的公安工作实践,为更好的培养合格公安后备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要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圆满完成训练任务。要切实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禁令,严格自我管理,潜心学习训练,确保纪律作风不掉队,学习训练不掉队,取得纪律作风和知识技能双丰收,圆满完成学习训练任务。

干部培训部负责同志介绍了本次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和有关的纪律规定,并就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学院人事处、干部培训部及全体培训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是我院在与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资源整合过程中接收的168名划转人员。此次培训班将于8月29日结束。

 

 

学院举行第一期转录警人员公安基础知识培训班

王培韧副院长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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