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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治安系治安学专业获省教育厅特色专业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阅读次数:

近日,我院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2号),我院治安系治安学专业被评为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工程,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开展了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工作。我院治安系治安学专业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精神,在认真总结20余届治安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优化教师结构和教学资源的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和实战能力,进一步论证与完善治安学专业建设的规划与方案,做好创建特色专业的资料整理与相关的硬件建设工作,为成功申报治安学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经过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被评为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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