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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研部与邹平县公安局签订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01日 阅读次数:

   为促进公安法学理论研究与公安警务实践的有机结合,推动公安法律教学和公安警务实践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为实战服务的水平,学院法律教研部与邹平县公安局本着加强交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在邹平县公安局建立“澳门黄金城app下载法律教研部教师实践基地”,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11月13日下午,双方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在我院举行。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庆功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他说,法律教研部与邹平县公安局开展合作,是学院坚持主动服务公安实战需要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教师对公安实际工作感性认识,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途径,对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专门人才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他希望学院和邹平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取得双赢,一方面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以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要发挥学院科研优势,及时把握公安各学科前沿动态,把最新的研究成果充实应用到公安实战中,为公安机关提供智力支持。
   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张兆端,学院办公室、教务处、法律教研部负责同志以及邹平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王星军,邹平县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字仪式。
   法律教研部副主任鞠旭远与王星军分别介绍了法律教研部和邹平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并作为双方代表在合作协议书上签了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以下几方面建立合作关系,一是邹平县公安局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可邀请法律教研部有关专业教师参与办案,共同解决办案实践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法律教研部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每学年派出专业教师到邹平县公安局进行学习锻炼或专题调研。三是邹平县公安局开展业务培训时,法律教研部在业务范围内给予师资、材料等支持与协助。四是双方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邹平县公安局主动向法律教研部提供教学所需要的案例、办案信息和有关资料,法律教研部积极向邹平县公安局提供每年新出版的教科书、参考资料及有关的最新学术信息和学术成果,最大限度的实现双方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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