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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新录用教师赴公安机关学习锻炼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7日 阅读次数:

   为增强新录用教师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使教学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的更加紧密。按照学院关于教师到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学习锻炼的制度的有关要求,2月21日,学院召开会议安排2005年新录用的13名教师赴龙口市公安局、莱阳市公安局、临沂兰山区公安局学习锻炼。
   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振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学院人事处处长尹焕富同志主持会议。学院人事处副处长刘永义同志传达了关于2005年录用研究生学习锻炼工作安排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王振华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学习工作,学院安排新录用教师到公安机关锻炼学习,是加强学院与公安机关结合,促进我院教师了解公安实际工作,开拓视野、增长才干,不断完善公安业务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王振华同志要求全体参加学习锻炼的同志,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全面了解公安工作的状况,要虚心向一线干警学习,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搞好理论和公安实际的结合,在学习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工作纪律,要大胆泼辣,学以致用,同时要善于总结领会,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特别要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锻炼学习任务。
   2005年学院录用的13名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他们在淄博警察学校接受了4个月新警理论培训后,从2月22日起,将分赴龙口、莱阳、兰山公安局开始为期6个月的学习锻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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