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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举行“庭审观摩”现场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07日 阅读次数:

   经过精心筹备,由法律部组织的我院首次“庭审观摩”现场教学活动,于12月1日下午在我院图书馆四楼礼堂举行。
   作为我院2002级专升本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庭审观摩的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依照法律程序公开审理大学生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学院的青年学生、教师、部分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培训班学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被害人的亲属和山东大学心理学专业教师以及山大部分学生,也一起旁听了该案件的审理过程。
   鉴于法庭审判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严肃法律行为,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法律部对这次特殊的“现场教学”作了精心准备,制定了细致严密的工作预案。学院领导对此次教学活动十分重视,要求学院相关部门给予积极的配合与协助。由于准备充分,计划周密,组织严谨,现场教学活动进行了近三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秩序良好、进展顺利。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次庭审活动的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庭审观摩”现场教学活动是法律部围绕学院“开放性、前瞻性” 和“重实战、强能力”的教学原则和要求,进行的深化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一种新的尝试。这种现场观摩法庭审判的教学方式,既使同学们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又使大家学习了法庭审判程序及相关法律业务,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今后,法律部将继续保持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制定更加稳定的业务合作制度,开辟更深层次的业务联系渠道,以进一步强化法律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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