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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与新提拔的处级干部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8日 阅读次数:

7月5日,学院党委与新调整提拔的22名正处级、46名副处级干部集体谈话,省公安厅人事处处长王兆玉、副处长,组教处处长鲍毅民参加了谈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杨和德同志代表厅党委、学院党委讲了话。他说,这次调整提拔处级领导干部是严格按照党政干部的选拔规定和程序进行的,同志们被调整提拔到新的领导岗位上工作,是工作的需要,也是上级和学院党委对大家的关心和信任,体现着全院教职工对大家的期望。同志们要努力做好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杨书记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新提拔的处级干部提出了要求,第一,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在新的岗位上愉快的干好工作;第二,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第三,要加强团结,不断增强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四,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第五,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杨书记要求大家,要做学习的模范,工作的模范,团结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和廉政的模范。杨书记还对各中层班子组成以后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庆功同志主持会议,并要求大家要深刻领会和学习杨书记讲话,不辜负上级和全院教职工的期望,要做好工作的交接,尽快到岗到位,计划开展好下步的工作。

省公安厅人事处长王兆玉同志宣读了正处级干部的任职决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振华同志宣读了关于院党委成员分工的通知和副处级干部任职决定以及有关机构的设立、人员调整的通知。

我院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将于近日到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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