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站内搜索

学院新闻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我院获批“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阅读次数:

 

88日,接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鲁台办〔201615号)通知,我院获批复设立为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

下一步,学院将充分发挥“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的资源优势和平台作用,进一步谋划组织好对台交流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培育品牌,提高质量,为服务中央、我省对台工作大局和促进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