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接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鲁台办〔2016〕15号)通知,我院获批复设立为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
下一步,学院将充分发挥“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的资源优势和平台作用,进一步谋划组织好对台交流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培育品牌,提高质量,为服务中央、我省对台工作大局和促进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