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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阅读次数: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7月1日上午,学院纪委在明水校区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纪委书记李敬崇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学院党委成员韩锋、隋从容、徐仲成、鞠旭远、刘大为、刘克振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由法律教研部副主任谢元春讲授的《讲案例明责任》“三讲三明”系列教育讲座,集中观看了《纪法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会议传达了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必须时刻注意警钟长鸣,这是完成反腐败任务的需要,是完成教书育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打造公安铁军的需要;必须牢记危险就在我们身边,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从一言一行做起,从小事细节抓起,切实筑牢讲政治、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必须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牢记警察和教师双重身份,时刻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严格自律,坚守廉洁底线,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院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新闻提供:宣传教育处 | 供稿单位:宣传教育处 | 照片提供: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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